河北省某公司董事长董某某职务侵占案在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,提起上诉后,其家属慕名找到陶律师,向陶律师介绍案情、进行咨询后,认为陶律师办理职务侵占案件经验丰富,案情分析得准确、到位,提出的辩护思路得当且实用,果断委托陶律师办理该案。陶律师通过阅卷、会见、调查取证,向中级法院提出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后,二审法院采纳了辩护人陶化安的辩护意见,决定发回重审。一审法院重新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,部分听取了辩护人陶化安意见,重新作出判决,判处董某某有期徒刑5年。 |
联系人:陶化安律师
单位: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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