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司法会计的概念(只需要有鉴定资质不需要有鉴定资格)
司法会计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(为了诉讼产生),为了查明案情,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(鉴定主体),对案件中涉及的财务会计资料及相关材料进行检验(检验对象),对需要解决的财务会计问题进行鉴别判断(鉴定对象),并提供意见的一项活动。司法会计鉴定目前不向社会开放,现在主要受理监察委的案件。
二、司法会计鉴定相关情况
(一)鉴定主体构成情况
检察机关(13%,最早开展司法会计鉴定工作,其中司法会计鉴定人全国范围内600余人)+社会中介+机构不详
(二)鉴定质量问题率情况
全国5190例,刑事案件主要包括贪污、挪用、职务侵占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、诈骗等,约占45%,民事案件约占55%。
实践中司法会计鉴定质量较低。
(三)各省鉴定质量情况
司法会计鉴定案例质量情况问题率广东占51%
(四)鉴定主体鉴定质量问题率情况
检察机关鉴定质量多数比社会中介(会计师事务所)问题率低。检察机关人员多数受过培训,此外,司法会计鉴定既要有法律知识又需要有会计审计知识。
(五)律师质疑情况
律师欠缺这方面知识,质疑率较低
(六)鉴定人出庭次数情况
鉴定人总体出庭人数较少,近年来鉴定人出庭次数越来越多
司法会计鉴定人出庭情况12-16年出庭总数总共不到10人出庭,相对于全国而言较多。
(七)鉴定人出庭率情况
(八)鉴定意见采纳率情况
完全采信率大于90%
结论,第一质证高采纳,辩护律师、检察官、公安机关都对于这方面知识缺失,而这个问题是很严重的,希望加强这方面学习。
联系人:陶化安律师
单位: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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