股东李某某职务侵占涉案风险已化解
 

     北京某公司的股东、总经理李某某,因工作风格和沟通不畅等原因,与公司其他股东产生了较大误会,直至导致内部股东严重纠纷,李某某被公司其他股东认为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产,并被停职,要求限期向公司退回高额资金。否则将向公安局报案,按法律程序处理。

涉案人李某某感到委屈,但又解释不清,于是找到既懂法律又懂财务的陶律师,向陶律师介绍案情、进行咨询后,认为陶律师经验丰富,案情分析得准确、到位,提出的解决思路得当、实用,委托陶律师作为专项法律顾问代理解决此事。

陶律师通过调查取证,指导收集相关证据,梳理、分析出有利的事实和理由,预判对方的情况后,制定总体解决方案。陶律师同对方进行有理有据、合情合理的沟通商谈后,对方接受我方的解决方案,此事妥善解决。如今李某某摆脱了刑事法律风险,如释重负,又可以继续自己的事业了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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陶化安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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